王子义天不思议,剪除须发作佛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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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王子义天不思议,剪除须发作佛事。"解释

诗句的写作背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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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句的注释

王子(wáng zǐ ) : 帝王的儿子。《三国演义.第三三回》:「曹操吞并疆土,今欲犯王子地面,万乞救援。」《儒林外史.第八回》:「自此随在宁王军中。听见左右的人说,宁王在玉牒中是第八个王子。」复姓。如

发作(fā zuò ) : ①(隐伏的事物)突然暴发或起作用:胃病~ㄧ酒力~ㄧ药性~。②发脾气:心怀不满,借机~ㄧ他有些生气,但当着大家的面不好~。

须发(xū fā ) : 1.胡子和头发。

佛事(Fo Shi ) : 指僧尼拜忏的事情:做~。

王子义天不思议,剪除须发作佛事。上一句
三韩山川悉汉地,其中佛法亦复然。
王子义天不思议,剪除须发作佛事。下一句
东渡参问三乘法,无为分与最上乘。
王子义天不思议,剪除须发作佛事。全诗
王子义天不思议,剪除须发作佛事。作者
曹勋

曹勋(1098—1174)字公显,一字世绩,号松隐,颍昌阳翟(今河南禹县)人。宣和五年(1123),以荫补承信郎,特命赴进士廷试,赐甲科。靖康元年(1126),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,受徽宗半臂绢书,自燕山逃归。建炎元年(1127)秋,至南京(今河南商丘)向宋高宗上御衣书,请求召募敢死之士,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。当权者不听,被黜。绍兴十一年(1141),宋金和议成,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,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。十四年、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。孝宗朝拜太尉。著有《松隐文集》、《北狩见闻录》等。他的诗比较平庸,但有几 ► 曹勋的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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